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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1/2)

    的眼睛的小个子——好好修理了许多顿才有所改善。

    看来身体总是比他的主人更懂得趋利避害。(笑)

    这种以朗曼为命名,以蓝色眼睛为标志的毒素一直默然无声驻扎在我心底,四处扩散。剥开它序章的是人类最为珍贵的性命,所以这一生我决计无法将之连根拔起。我只能虚假地建造一个墓碑,朝自己宣布他的离去,然后期待着时间能将坟头泥土越堆越高,直到连那被写着名字的十字架边沿也无法睨到,变成一个山包一片草坪时,我便能假装这墓园未存在过,至于此时泥土下之棺材和其中尸体是否还存在着,也不再重要了。

    我以为我能够做得很好。我居然还敢报考了警察学院。

    这胆大包天的事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就连我自己也无法确切解释,我告诉自己是如母亲所言地在谋求安全感,这个借口显然无法说服我自己,命运这编剧之蹩脚就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想想看吧,先生们,一群未来的联邦警察中竟混入一个跟踪狂杀人犯做他们之同学。

    这事就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在上刑侦课时我时常怀疑看过来的同学在我的脸上发现了某些蛛丝马迹,将要痛痛快快地将我扭送至牢狱之中,或许他还能通过这一场揭发领取得到院长奖章。这种真假混合的幻想叫我在学校时常暗自心疑自己脑袋是出现了某种毛病。

    直到工作后切实地穿上警服,我才切实地松了一口气,这世界上的杀人犯是很多的,我不过是其中之一,且是好运气的那部分。

    事实上,当我真的面对一个杀人犯时,我会用挑剔的眼光打量和我同属“杀人罪”的人之特点后,多数时候我在那些受害者的身上也能够发现出同样品质,甚至于有时被欺压的受害者更较‘恶淫满贯’,反给那施暴者衬得是‘心慈手软’了。杀人犯们与我之共通、与我之区别,我像超市里的肉挑拣一番,希望后者较前者更多,仿佛如此便能够证明自己过往清白无辜,全是受恶魔的蛊惑而蒙冤,只好于迷雾中行使暴行。

    此后在警署每次我解决掉一些案件,看到受害人感,我身上那块罪恶的巨石便能够消弭相应的重量。或许这是一条奇特的救赎之路。

    警察这身衣服也带给我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得承认,偶尔我心中的恶魔也要不甘地冒出头来。偶尔我会在街上对于那些蓝眼睛的家伙进行跟踪,最长的大概会横跨好几个街区。这举动并没有恶意,目标也生成偶然,纯粹是如同男孩要为给自己所证明不会再如幼年时惧怕打雷声,于是便在雷雨天打伞出门一般的愚蠢心态。

    即使我用上一些技巧,他们之中还会有不少人发现我,当他们在紧张扭头后发现我身穿警服时,便一改之前警觉态度能够安下心来,哈哈嘲笑自己的疑心病后便轻松地继续向前,甚至不再惧怕暴露于我这个跟踪他们的家伙面前,还有好几位大胆小姐问我是否对她们有意思,慷慨地将自己名片给我。

    虽然每次都向她们承认,我是为她们魅力所吸引才对他们尾行。但名片上的号码,我一个也没有拨出去过。

    最吸引我的那个号码早在十多年前便寄存在我脑中,即使我当时以为自己将他塞进了垃圾桶便能够结束这一切。

    说实话,我真没想过还能再见到亚尔林·朗曼。

    这是我工作7年后的事情了,那时亚历山大·莱蒙托夫是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