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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第16部分(1/2)

    个现代国家和国民所应有的决断。  亨德森关于脏的说法不仅限于中国人,而且延及其他的有色人种;他谴责上海那些“主要由马来人、黑人等等光顾的妓院”,认为它们在“所有各个方面都是最糟糕的”。亨德森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1866年英国传染病法的启发,因此他提议妓女应该定期体检,并颁发健康证书。④但是,试图说服妓女自愿去做体检的努力却失败了,因为整个计划缺少资助,而妓女们也反对这样做。⑤  1877年,一所性病医院(具备了对性病进行检查和治疗条件的医院)开业,对为外国水手服务的广州妓女(“咸水妹”)进行体检和颁发健康证明。⑥(亨德森建议,他的体检计划仅限于为外国人服务的62家妓院中的223名妓女,因为他觉得,要把另外1385名接中国客人的在册妓女也包括进来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不明智”。)有效的体检需要一套复杂的程序,妓女需要在上海工部局登记注册,要发给她们带有自己照片的名卡,还要每个星期去体检,228并由医生在她们的名卡上盖章认可。妓女需要自己付名卡和照片的工本费。染病妓女的名卡要注销,直至她们被医治痊愈才许重新工作。治疗是自愿的,但如果妓女不报到,警方则要上门与其所在的妓院联系。如果妓女拒绝治疗,会审公廨将关闭该妓院。外国妓女可以豁免,因为她们被认为在询医问诊方面比较自觉,因此比她们的中国姐妹们要干净一些。⑦  妓女们一开始不太愿意体检,但后来她们反而把注册登记卡当作招揽生意的招牌去获得商业上的好处,这就略微越出了这样一种新的注册控制办法的本意。⑧亨德森于1886年称性病医院是个失败,因为医院根本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本地妓女的需要,他建议要么扩大改进,要么干脆关门大吉。1900年,医院果然关门,体检转到一所新的性病医院,但体检的内容大减。⑨尽管医院运作的费用一部分是由从妓院老板们那里征收的捐税和罚款支付,但这笔钱仅占医院开销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在1920年就让工部局开销了近5000两银子。对一部分妓女的注册和体检一直延续到20年代,而有关体检能否帮助消灭性病的争论也一直在继续。  但这并不是殖民当局对花柳病关注的结束。1921年,设在伦敦的国家消除性病委员会东方总部向上海工部局提交了一份报告,促请工部局提供“对性病进行免费诊断和治疗的设施”。主要出于实用的目的,所建议的一些设施都是特别针对中国病人的:  考虑到外国人与中国人的联系日益密切,如果能保证外国人和水手中感染花柳病的人数持续下降,那么对中国人中感染者的治疗则也可以尽量地扩大。  报告还提倡进一步加强对全民的教育,包括在公共场所张贴告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放映《被毁的货品》、《路的尽头》以及《生的能力》等电影,还要在外国人中散发《如何战胜花柳病》一类的小册子。水手被认为是高危人群,他们应得到免费的治疗,应教他们在上岸期间如何健康地生活。委员会说,要警告他们“城里花柳病的感染率很高,229即使有执照的妓女也丝毫不能保证他们就能完全免于感染上性病”。最后,该报告建议,应完全废止娼妓业的存在。  此时的工部局正为颁发执照和禁娼运动的难以推行而一筹莫展,因此它对上述有关公共卫生方面的诸项建议,也只能就涉及外国人的部分作出回应。它回复说无法对每一个人都实施免费治疗,只能指派一名在性病领域有资历的医生作为卫生局长的助手,并开办了一个为已经感染性病的外国水手和穷外国人服务的免费诊所。至少是到1940年为止,工部局在总医院里一直设立了一个性病诊室,为外国水手和穷俄国人免费治疗,以使欧洲人避免在中国妓女那里受到传染。而这些措施均不涉及被中国嫖客包下的中国妓女。&nbsp&nbsp

    第九章 性病(三)

    医学权威和专业性问题  对于在中国城市的传教团医院中工作的少量外国医生和在外国培训过的中国医生来说,花柳病是涉及公共卫生的一个主要问题。在这些医生中,许多人都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关于他们的工作的文章,该杂志的读者有医学方面的传教士、在华其他西方人以及在西方国家中资助这些医院的教会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该刊物每年都要刊登好几篇关于性病的文章,但在20世纪20年代和1929至1930年期间,由于禁娼运动的呼声较高而给了这个话题以较多的关注。尽管许多作者都是传教士,但作为专业医生,他们的主要兴趣并不在于谴责造成性病流行的社会道德环境。相反,他们所关注的是梅毒病例的数量(淋病较少)和描述治疗的进步。  晚清和民国时期在上海医院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入院病人中梅毒患者的比例较低,但在做梅毒血清检查的人中比例却较高。据《中华医学杂志》的材料,c·亨利厄特估计中国城市居民中的10%至15%患有梅毒,淋病患者的比例更高,但具体的百分比不清楚。(1935年,一医生说,淋病患者一般都不太当回事,往往不去医院,尤其在当时还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女性病人往往还意识不到自己得病。)亨利厄特的结论与战后的估计是吻合的,后者估计上海梅毒患者占人口的比例为10%到15%,患淋病人口比例为50%。这就意味着,约50万的上海居民患有梅毒,另有200万患有其他种类的花柳病。  有些行业的感染率还要高。2301927年在苏州、北京和上海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军队和警察中的性病感染率超过了35%,商人的感染率为,而一般人中感染率为。军人和商人中性病感染率高,据说与他们直接同妓女接触有关。在女性病人中,这些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大多为已婚妇女,她们都是被丈夫传染,而她们的丈夫则是从妓女那里传染上的。  妓女据说是所有人中感染率最高的人群,她们在传染链上起着最为邪恶的作用。1920年,王吉民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社会的罪恶》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类(花柳病)病人人数多得惊人,而且还在迅速增长。”他以一种医学杂志中罕见的道德化语言补充道,“家长和监护人不仅不知道他们的女儿和监护区域正被道德风化方面的危险所包围,而且往往还不以为然地为这种危险开脱。”妓女不仅被认为发病率很高,而且她们的性病据说还比其他人群都更加顽固。有一份材料说,对52名患有淋病的妇女进行某种特别的治疗,只有两人无效,而其中一人是妓女。实际上,到1941年为止,《申报》上曾有一系列的文章提到,按当地专家的说法,上海至少有一半人口患有性病;其中的90%最初都是由妓女传染的;而90%的中国下等妓女和80%的外国妓女都患有性病。新形式的变相卖滛方式据说也不安全: 向导社中80%的向导据说都染了病,而按摩小姐不仅有病,她们穿的衣服也很脏。只有在极少数的高等妓院里,那里的中外妓女据说是采用了某些“现代卫生措施”,或一旦染病就停止接客。(该文的作者或许是想起了上海某英文报纸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因而对高等妓院中外国妓女的清洁程度显得很乐观:“她们的卫生知识非常充分,因此传染给客人的可能性很小。”)医生们写道,大多数的妓女,无论她们的地位高低,在她们开始卖滛的一两年内都将会染上性病。低等妓女据说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们的性伙伴更多,分布也广,而她们和她们的嫖客都缺乏抵御性病的知识和经济能力。  关于治疗,西方医生也往往会提到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有的还强调中西医互补——例如,231关于汞的使用。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贬斥这种土办法,并把它视为异域的无稽之谈:  治疗梅毒溃疡贴上一块碾碎了的蝎子制成的膏药,或者用一些蛇蜕,和上一种黏土。癞蛤蟆干剁碎了,浸泡在开水里熬成蛤蟆汤,据说对溃疡和久治不愈的疮口也十分有效。梅毒造成的新生儿眼疾则用有毒性的膏药糊上,本来是单一的虹膜炎,由于误诊和忽视,结果造成了多例全眼炎症和完全失明。扎针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治疗角膜炎的办法(“让光进来”),并用于各种各样眼的炎症。……江湖郎中经常与妓院配合,向妓女建议她的淋病包能治好。除了用这种办法或用膏药来“吸干分泌物”以外,淋病一般都不被重视,认为患淋病是不可避免的,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  《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讨论西医的治疗办法。民国时期,西医对于梅毒的标准治疗方案是注射洒尔佛散(人们一般都只知道它的商标名六六),其中的有效成分为砷。另一种做法是汞的肌肉注射。后来,新洒尔佛散(九一四)取代了老的制剂,成为治疗的首选药,但六六和九一四都非常昂贵,因而仍然普遍用汞。这种治疗的过程很长,病人也非常痛苦。甚至到二战以后,用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已能迅速有效地治愈梅毒了,但由于它们价格昂贵,大多数中国人还是用不起这些药品;上海市政府在其20世纪40年代末的禁娼运动中当然也不能用它们来为妓女治病。西医对于淋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一些: 把脱脂奶煮了以后作臀部注射来治淋病造成的眼疾,或每天一次用红汞水或吖啶黄素搽洗荫道和芓宫颈,搽上一个月。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其奇特程度比起蝎子膏药和癞蛤蟆汤来,恐也相差无几。  关于花柳病的“传统的”和西医的疗法,都是通过主流媒体上的广告传播给读者大众的。有时候,某种疗法还被涂上一点西方现代色彩,如下面这一则20世纪初的广告即是这样:  新到外洋保险小衣  此真花柳中保身要物。妓家每多湿毒,兼之常服泻药,染之受累非浅,悔之莫及。此衣系外洋机器制造,用之胜常,一切秽毒之气不能渗入,价亦颇廉,每副售洋一元五角,远处信力自给。贵客欲办,至英大马路新衙门西转弯北逢吉里一衙第三石库门内,至晚不售。&nbsp&nbsp

    第九章 性病(四)

    黄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从1912年到1926年,医药广告占了《申报》全部广告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而有关西医医院和诊所以及传统中医医院的广告中,花柳病被置于非常显著的位置。兜售具体药物的广告也很常见。黄指出,由于性病是一大禁忌,日常谈话中多不涉及,因此自行通过商业途径购药,通过邮政渠道隐名投递者非常普遍。正如医学杂志上的文章一样,许多广告也都提到这些疾病是因宿娼嫖妓而染。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广告往往用一种哀戚的口吻写成,某人初来上海,因一时失控,去了一趟妓院,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已经染病。在1931年的一本导游册子上,印有要你当心卖野药的江湖郎中、切莫上当的警告,在这样的大标题之下,它又生怕你不糊涂地补充说,不仅嫖妓会染病,睡陌生人的床,坐在不熟悉人的板凳上,使用公共的毛巾洗浴用具,剃头后不用药水肥皂洗头,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与染病者合用一个马桶或合居一室等,都会感染上花柳病。这些警告使得城市的读者大众对性病愈发增加了一种恐惧心理。  这些告示和秘药在新医学兴起之后受到激烈的抨击。正如弗兰克·狄科特所指出的:  医界人士以公共健康和国力之卫士的姿态,大声疾呼个人自律和以提供医学咨询的方式加大国家干预的力度。性既是医学领域,又是一个文化领域,具有现代意识的精英应驾御引导之,以期在民国初期实现一种全面的社会提升和专业化。  然而在20年代的上海,医生与国家权威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联手的关系。医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忌讳政府的干预。1920年,公共租界的行政当局实行颁发执照,后又禁娼,结果铩羽而归,上海医学学会于是提出应把性病主要当作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而不要当作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学会成员虽然并不主张对卖滛业采取颁发执照的办法,但他们却也没有走到要求警方实施禁娼的地步。他们主张的,是在公共卫生署之下设立一个性病科来对诊所实行监管,训练一些女性监管人员,并向从事预防和救援工作的单位提供帮助。这样安排就能够“使正规警察从他们所不愿意做的维持风化的工作中脱身出来,而他们所处的这个非常世界化的都市环境对这些道德理想根本就没有多少同情和好感”。  最重要的是,上海医学学会的医生们233一心要在性病控制问题上确定医学的权威。这不仅意味着要对那些“药师”、“江湖郎中”的秘药偏方实行取缔,而且政府官员也应该停止干预:“在疾病防治问题上应该由医学专业人士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士来负责。”总之,医生们提出,现在是把公共健康问题与道德问题分开的时候了,应该把疾病重新界定为最好由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处理的问题。  但是,医生中的这种专业性的共识,却因外国医生与中国医生之间微妙的紧张关系而出现了裂痕。这种紧张关系从双方对中国性病史的隐秘的意见分歧上表现出来。粗略地说,外国医生认为中国应对其性病的流行负责,而中国医生则指责是由于外国人的进入而造成的。例如,1918年《中华医学杂志》上的一篇社评就推断说,中国古代即存在梅毒,因为娼妓现象那时候就有——总之,花柳病是中国人自己不检点这一本土缺陷的产物(即便西方人在这方面有同样的不检点)。另一些外国作者则联系到他们自己的时代,说“相当多的人……结婚以后仍光顾妓院”,这本身就很能说明当下的“道德状况”。北京一名叫弗朗西丝·希思的医生于1925年对于滛业在中国家庭习俗中的重要作用作了较为详尽的评述。她写道,“对x欲的赞颂,滛业的合法化,纳妾以及使唤奴婢奴仆等,所有这些都是祖先崇拜的符合逻辑的最终产物,尽管这里面还有愚昧和贫穷的原因。”按她的说法,由于普遍要求生儿子以传宗接代,这就造成了早婚习俗,造成了对于性的极大关注,于是男人们发现一个女性性伙伴不够。男人经常去找妓女,造成了性病的流行,而这反过来又影响到家庭的繁衍,因为淋病而导致不孕,而梅毒则造成“习惯性流产,或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后代”。希思说,在几年没有男孩出生的情况下,丈夫就会纳妾,这样反复地循环下去。卖滛,性病,妇女的低贱化,以及性泛滥等加在一起,这对于那些被围困在海外的欧美人来说,就构成了一道异域风味的毒餐。  相比之下,中国医生在《中华医学杂志》上讨论性病史,则体现了不同议项的混合。一方面,他们很想展示,中国的传统医学中早就包含着有关这些疾病的知识。一位作者称,他在公元前2736年据说是黄帝时期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了有关淋病的记载,而黄帝是神话传说中中华民族的最初始祖。中国作者自豪地指出,早在7世纪时的医学文献中就有关于下疳的描述。234而另一方面,还是这些作者,他们又断言梅毒是从外国传入的,是葡萄牙人于16世纪初从印度带到广州的。(故而“广州疮”就是中文医学文献中有关梅毒一类疾病的许多称呼中的一个。)他们反对外国学者所谓中国古代就存在梅毒的说法。弗兰克·狄科特注意到,“关于梅毒的照片也进一步加深了关于外国人性活动的定见”,而且,他补充说,“作者们通常都不忘提及外国水手经常出入的港口是传染病蔓延最厉害的地方。”这样一套程式化的认识,便造成在描写像上海这样外国人数量相当多的城市时,往往把它描写成传染病的温床或社会充满了腐败等等。王吉民详细描写了上海龟鸨妓女到处泛滥、性病蔓延流行的状况,他后又补充说,“这样的描写只适用于城市,尤其是通商口岸。在乡下,道德状况要好一些。不道德的女人在那里往往不被人容忍,一